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于2006年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40000MD80191091),为国内首批司法体制改革后成立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本所于2015年3月通过国家认监委和国家认可委组织的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认可二合一评审,是国内为数不多的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CMA)和实验室认可(CNAS)的双认证司法鉴定机构。本所目前的业务范围有:文书鉴定、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微量物证鉴定。本所现有专职执业司法鉴定人21名,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学位3名、硕士学位7名;正高职称2名、副高职称8名、中级职称10名。本所场地面积2000余平方米,其中实验室场地约1500平方米。配备总价值超过3千万元的各类检验检测设备。
本所已入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海事法院、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长沙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区域覆盖了北京、上海、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江苏、浙江、贵州、山西、河南、东北三省、新疆、香港、澳门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为上述地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委、仲裁委员会、企业、律所和个人提供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
服务范围
1.文书鉴定
(1)笔迹鉴定
各类文件的书写内容、签名的同一性鉴定,包括一般笔迹、摹仿笔迹、伪装笔迹和条件变化笔迹等
(2)印章印文鉴定
各种形成方式的公章、私章印文的同一性鉴定
(3)印章文件鉴定
传统印刷文件的版式、印刷特征的分析鉴别;打印、复印、传真文件的同一性鉴定
(4)文件制作时间鉴定
文件的印章印文盖印时间、打印印制时间、静电复印印制时间、朱墨时序等鉴定
(5)篡改(污损)文件鉴定
文件的添加内容(笔画)、改写、换页、拼凑、涂抹掩盖、消退显现、形成方式等鉴定
(6)其他文书鉴定
(7)技术咨询服务
文书物证的成因分析及应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服务
2.痕迹鉴定
手印鉴定、足迹鉴定、工具痕迹鉴定、整体分离痕迹鉴定、火灾、爆炸痕迹鉴定、日用物品损坏痕迹鉴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鉴定(包括: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属性鉴定、交通设施安全技术状况鉴定、车辆碰撞痕迹鉴定、交通事故形态过程鉴定、车辆速度鉴定、交通行为方式鉴定、交通信号灯指示状态鉴定、事故车辆起火原因鉴定、轮胎破损原因鉴定等)
3.微量物证鉴定
常见的涂料(油漆)、玻璃、纤维、纸张、墨水(粉)、油墨、粘合剂、橡胶、油脂、化妆品、金属、木材、泥土、炸药等物质的种类鉴别(单一性质或多项性质分析)、同一性分析、鉴定服务
4.法医毒物鉴定
毒品及合成药物滥用检测、血液酒精、挥发性毒物、金属毒物、水溶性无机毒物、杀虫剂、除草剂、杀鼠剂、其他毒物的定性定量检测服务
联系方式
电话:020-37656302(毒物、物证) 020-87680632(文书、痕迹)
传真:020-37656302
邮箱:sfjd@fenxi.com.cn
http://www.gzsfjd.com.cn(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