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8-10名(聘任派驻佛山、梅州、江门、珠海、阳江等地产业技术研究院,纳入院管干部系列;已经入编人员,保留事业身份,聘用期间,待遇“按派驻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同级岗位薪酬制度执行”;优先推荐申报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适原则;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能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3.具有履行领导岗位必备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应的管理知识,具有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实际问题的能力;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献身科学事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创新发展工作中;
5.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胸怀宽阔,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善于团结同志。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文化程度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在省科学院或院属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拔程序
(一)审定工作方案:院人力资源部拟定《关于公开选拔省科学院驻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的工作方案》,报院党委会审议。
(二)发布选拔公告:院党委研究审定《关于公开选拔省科学院驻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的工作方案》后,院人力资源部在省科学院网站和院属单位发布《关于在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驻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的公告》。
(三)成立答辩评议小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广东省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科控股)董事和领导班子成员共同组成答辩评议小组。
(四)个人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报名人员填写《省科学院系统内公开选拔驻地方产业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及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扫描件,一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kxyrlb@gdas.gd.cn(所有原件答辩时提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
(五)资格审查:院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告的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其本人。
(六)召开公开选拔答辩会:答辩评议小组召开公开选拔答辩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答辩人员以PPT形式作进行报告,报告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教育和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和工作设想四个方面,并进行答辩(报告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院人力资源部汇总答辩评议结果,并向院党委汇报。
(七)确定考察对象:院党委根据公开选拔答辩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院党委委托广科控股党委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和拟聘建议人选。
(九)确定拟聘人选:院党委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十)公示:拟聘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任前谈话:院党委授权广科控股党委与拟聘人选进行任前谈话。
(十二)发文聘用:根据院党委决定,由广科控股按照有关程序发文聘用(试用期一年)。
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