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遴选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评议项目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评议。

      一、采购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评议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评议;

     (5)已了解项目的采购要求及技术条件,并完全响应。

三、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评议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评议文件中:

1)按要求提供设备报价单(报价为含税价格,交易完成后须开具非增值税专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以上所有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潜在评议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任何损失。

       四、公告时间:

       20218 30日至202191日(北京时间)。

       五、递交评议文件截止时间:

      202192 17 时(北京时间)。

       六、递交评议文件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63号办公大楼317室。

      七、评议时间和评议地点待定。

      八、联系方式:

      人:广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联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0-61086350

      邮箱:zhaoli@gdinm.com